同樣是食品行業巨頭,為何康師傅完成行政總裁交接時相對平靜,娃哈哈卻在創辦人離世後陷入跨境財產爭議?表面看,差別似乎在於接班人;深入觀察便會發現,真正影響傳承結果的,是接班能否在關鍵人物離場前,依次處理好管理、權力與財產三個問題。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魏宏丞接任康師傅控股行政總裁。另一邊,宗慶後離世後,宗馥莉承接企業管理之際,圍繞約十八億美元香港銀行帳戶及三項擬設離岸信託的爭議亦進入司法程序。兩宗事件由此呈現出不同的傳承局面。
一、康師傅的管理交接:接班準備如何逐步展開
魏宏丞並非在接任行政總裁時才進入康師傅。他自二零一五年起出任康師傅飲品控股董事,二零一九年出任該公司主席及康師傅控股執行董事,至二零二六年正式接掌行政總裁職務。
這段歷程說明,管理交接需要在正式任命前展開。接任者先在具體業務與董事會中承擔責任,企業才能觀察其決策及協作能力。對家族企業而言,家族身分並不能代替實際歷練,接班基礎仍須在經營實踐中形成。
二、娃哈哈的困局,是多個問題同時到來
娃哈哈面對的情況不同。
宗慶後離世後,娃哈哈需要完成管理交接,家族財產及擬設離岸信託亦同時出現爭議。原本需要分別處理的企業接班、家族權益與財產安排,因而集中在同一時期。
香港法院公開判詞顯示,案件涉及一個淨資產約十八億美元的帳戶,以及為三名申索人擬設離岸信託的安排。各方對文件效力、義務及設立條件存在爭議,部分信託契據與轉讓文件亦未完成簽署。法院作出的資產保存及附帶披露命令,並未裁定信託已經成立,也沒有決定資產的最終歸屬。
這場爭議反映,接班人的能力固然重要,創辦人的財產意願能否轉化為完整文件、資產安排與執行機制,同樣會影響傳承結果。
三、兩宗案例的分野:管理交接與財富傳承並非同一程序
康師傅呈現的是管理接班逐步展開,娃哈哈爭議則反映財產安排在文件與執行層面可能面對的風險。一個家族企業的傳承,至少包括三項準備:
● 人的準備:接任者是否具備實際管理經驗。
● 權的準備:董事會、股東及重大決策權如何交接。
● 財產的準備:股權與其他資產由誰承接,相關法律文件是否完成。
只準備接班人,未必能解決股權及家族利益問題;只安排財產,也不能替企業選出合適的管理者。三項準備必須各自成立,再相互配合。
四、從設想到執行:財產安排須完成的法律與治理環節
財產安排不能只停留在意願或單一文件,還須完成四個環節:文件依法訂立、資產按要求轉移、執行者權責清晰,以及與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及表決機制相互配合。
信託只是其中一種工具,可以設定資產管理與受益規則,卻不能代替接班人培養或公司治理。判斷一項安排是否完整,關鍵不在於採用了哪一種工具,而在於創辦人離場後是否仍能持續執行。
五、創辦人離場之前:家族企業需要建立怎樣的傳承秩序?
兩宗事件最值得企業家思考的,不是哪一個家族更和諧,而是自己的企業能否在失去關鍵人物後繼續運作:
● 如果明天無法再簽署文件,誰有權管理企業並作出決策?
● 如果下一代意見不一致,股權、表決權與董事席位按照甚麼規則處理?
● 如果家庭關係或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既定的財產安排由誰繼續執行?
這些問題難以在意外發生後才從容處理。接班人的培養、公司權力的交接,以及財產安排的落地,需要在創辦人仍有充分決策能力時分別完成,再由制度把三者連接起來。
企業傳承真正考驗的,不只是能否選出一名接班人,更在於當創辦人不再站在企業中心時,管理有人承擔、權力有規則可循、財產有機制執行。財富可以由一代人創造,能否跨越世代延續,最終取決於安排是否及時、完整並且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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